積極推進5G手機商業應用,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車成本,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三部門6日發布一系列鼓勵消費政策,推動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等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商務部近日印發《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方案指出,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結合路段擁堵情況合理設置擁堵區域,研究探索擁堵區域內外車輛分類使用政策,原則上對擁堵區域外不予限購。
方案強調,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鼓勵地方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給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停車費等方面給予新能源汽車優惠,探索設立零排放區試點。
方案明確,鞏固產業升級勢頭,不斷優化市場供給,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車競爭優勢,創新發展智能汽車;著力推動綠色智能家電創新,積極推進5G手機商業應用。增強市場消費活力,積極推動更新消費,著力破除限制汽車消費的市場壁壘,加快老舊汽車淘汰和城市公共領域用車更新,積極推動農村車輛消費升級;深入開展家電和消費電子更新換代。
根據方案,提升消費支撐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環境,大力推動二手車流通消費,積極引導汽車金融產品創新,逐步完善充換電、停車等基礎設施;建立健全家電基層營銷網絡,加強通信網絡建設。暢通資源循環利用,構建綠色產業生態,嚴格執行老舊產品淘汰規定,著力完善廢舊產品回收拆解體系;推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改革;加快建立廢舊電子產品信息安全管理規范,不斷提高廢舊產品資源利用水平。
以下為《推動重點消費品更新升級 暢通資源循環利用實施方案(2019-2020年)》全文:
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深入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 進一步激發居民消費潛力的若干意見》(中發〔2018〕32 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完善促進消費體制機制實施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國辦發〔2018〕93 號),聚焦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領域,進一步鞏固產業升級勢頭,增強市場消費活力,提升消費支撐能力,暢通資源循環利用,促進形成強大國內市場,實現產業高質量發展。
一、鞏固產業升級勢頭,不斷優化市場供給牢牢把握新一輪產業變革大趨勢,大力推動汽車產業電動化、智能化、綠色化,積極發展綠色智能家電,加快推進 5G 手機商業應用,努力增強新產品供給保障能力。
(一)大幅降低新能源汽車成本。加快新一代車用動力電池研發和產業化,提升電池能量密度和安全性,逐步實現電池平臺化、標準化,降低電池成本。引導企業創新商業模式,推廣新能源汽車電池租賃等車電分離消費方式,降低購車成本。優化產品準入管理,避免重復認證,降低企業運行成本。
(二)加快發展使用便利的新能源汽車。聚焦續駛里程短、充電時間長等痛點,借鑒公共服務領域換電模式和應用經驗,鼓勵企業研制充換電結合、電池配置靈活、續駛里程長短兼顧的新能源汽車產品。推進高功率快充、無線充電、移動充換電等技術裝備研發應用,提高新能源汽車充換電便利性。
(三)穩步推動智能汽車創新發展。加強汽車制造、信息通信、互聯網等領域骨干企業深度合作,組織實施智能汽車關鍵技術攻關,重點開展車載傳感器、芯片、中央處理器、操作系統等研發與產業化。堅持自主式和網聯式相結合的發展模式,不斷提升整車智能化水平,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智能汽車品牌。
(四)持續提升汽車節能環保性能。適應汽車燃料消耗量、環保標準升級要求,重點突破整車輕量化、混合動力、高效內燃機、先進變速器、尾氣處理等關鍵技術,增強達到國六排放標準的汽車市場供給能力。優化整車結構設計,積極采用高性能電池和輕量化材料,不斷提高新能源汽車節能水平。
(五)著力推動綠色智能家電研發和產業化。支持節能、智能型家電研發,鼓勵開發基于物聯網、人工智能技術的家電組合產品和一體化產品。重點突破柔性 OLED 顯示、激光投影顯示、量子點背光、小間距 LED 背光等新型顯示技術,逐步實現超高清、柔性面板和新型背板量產,加快超高清視頻關鍵系統設備產業化。
(六)不斷豐富數字創意內容和服務。增加 4K 超高清視頻內容供給,創新電視互動節目。全面實現彩電網絡化服務,加快推進彩電智能化應用,增強雙向人機交互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廣播電視臺及互聯網電視平臺開播 4K 超高清節目,支持終端廠商及內容服務商創作 8K 內容,開展 5G+8K 內容傳輸試驗。
(七)積極推進 5G 手機商業應用。鼓勵 5G 手機研制和上市銷售。加強人工智能、生物信息、新型顯示、虛擬現實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手機上的融合應用。推動辦公、娛樂等應用軟件研發,增強手機產品應用服務功能。
(八)深入開展智慧家居跨行業應用試點。以家居智能化為目標,橫向打通家電、照明、安防、家具等行業,提供智慧家居綜合解決方案。鼓勵智慧家居企業與房地產、家裝企業加強合作,開展智慧家居項目試點應用。
二、增強市場消費活力,積極推動更新消費著力破除限制消費的市場壁壘,切實維護消費者正當權益,綜合應用各類政策工具,積極推動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更新消費。
(一)堅決破除乘用車消費障礙。嚴禁各地出臺新的汽車限購規定,已實施汽車限購的地方政府應根據城市交通擁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購買轉向引導使用,結合路段擁堵情況合理設置擁堵區域,研究探索擁堵區域內外車輛分類使用政策,原則上對擁堵區域外不予限購。
(二)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消費使用。認真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鼓勵地方對無車家庭購置首輛家用新能源汽車給予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停車費等方面給予新能源汽車優惠,探索設立零排放區試點。
(三)研究制定促進老舊汽車淘汰更新政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應采取經濟補償、限制使用、嚴格超標排放監管等方式,大力推進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燒技術和“油改氣”的老舊燃氣車輛。
(四)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領域用車。推動城市公共領域車輛更新升級,加快推進城市建成區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出租、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2020 年底前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使用比例達到 80%。鼓勵地方加大新能源汽車運營支持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車使用成本。
(五)積極推動農村車輛消費升級。對農村居民報廢三輪汽車并購買 3.5 噸及以下貨車或者 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有條件的地方可商供貨企業給予適當支持,積極發揮商會、協會作用組織開展“汽車下鄉”促銷活動,促進農村汽車消費。
(六)著力培育汽車特色消費市場。積極探索住行一體化消費模式,統籌規劃建設旅居車(又稱房車)停車設施和營地,完善配套水電、通訊等設施,促進旅居車市場發展。鼓勵有條件的地級及以下城市加快取消皮卡進城限制,充分發揮皮卡客貨兩用功能。建立健全汽車改裝行業管理機制和技術標準,推動汽車消費型改裝規范化發展。鼓勵發展長租、短租、分時租賃等多種租賃模式,構建多元化汽車消費體系。
(七)持續推動家電和消費電子產品更新換代。鼓勵消費者更新淘汰能耗高、安全性差的電冰箱、洗衣機、空調、電視機等家電5產品,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購置節能、智能型家電產品給予適當支持。促進智能手機、個人計算機更新換代,有條件的地方對消費者交售舊手機及電腦并購買新產品給予適當支持。鼓勵生產企業對消費者進一步讓利。經檢測認定安全可靠、性能較好的舊產品,鼓勵地方免費提供給有需要的貧困居民。
三、提升消費支撐能力,完善配套使用環境積極發展二手車經營和汽車金融,健全家電基層營銷網絡,完善充換電、停車、網絡等基礎設施,營造便利消費、放心消費的市場環境。
(一)全面完善二手車流通管理政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二手車便利交易有關要求,堅決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各地對環保、安全年檢有效,且符合轉入地在用車排放標準的二手車,積極出臺便利交易、促進流通的政策措施。加快修訂《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推動實現二手車交易信息部門共享,加強誠信體系建設。研究建立二手車出口管理體系,制定完善二手車出口檢測規范,支持條件成熟地區開展二手車出口。
(二)大力提升二手車便利交易水平。鼓勵汽車生產企業依托現有經銷網絡,采取自主經營、聯合經營等方式,積極發展二手車業務,推動二手車經銷企業品牌化、連鎖化經營。依托具備條件的經銷商建立二手車服務站,提供交易、納稅、登記、保險一站式服務。推行二手車異地交易,逐步在全國范圍內推行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并在交易地辦理轉移登記手續,提高異地交易便利化水平。
(三)積極引導汽車金融產品創新。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優化資源配置和業務布局,增加地級及以下城市和農村地區汽車金融服務的有效供給。針對細分市場提供特色金融服務,適應多樣化汽車消費需求。利用金融科技手段優化產品定價、簡化抵押貸款等業務辦理流程,提高風險控制能力。積極創新汽車金融消費信貸產品,規范汽車金融服務費收取標準,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
(四)建立健全產品基層營銷網絡。深入實施《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鼓勵發展共享型、節約型、社會化的汽車流通體系。鼓勵家電企業與經銷商、物流倉儲企業加強合作,完善欠發達地區高效分銷網絡和倉儲物流體系,提升安裝維修等服務水平。積極開展新建社區全屋家電定制業務。
(五)不斷改善配套基礎設施。中央和地方財政繼續對充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給予支持,加快大型公共場所充電樁建設。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充分利用現有停車場地,按照不低于停車位數量 10%的比例建設充電設施。支持地方和企業依托路燈、加油站等現有基礎設施,因地制宜開展充電設施建設和服務。鼓勵機關和企事業單位與周邊居民小區建立停車設施晝夜錯峰使用調配機制,提高現有停車設施利用效率。加快已有停車設施升級改造,推動立體停車設施建設。鼓勵各地為新能源汽車分時租賃提供停車、充電設施支持。大力推進道路基礎設施智能化升級改造,積極發展汽車信息服務。繼續加強農村和邊遠落后地區“四好農村路”建設,提高固定寬帶和 4G 網絡覆蓋率。推進 5G 規模組網建設及7應用示范。
(六)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格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強化質量責任追究機制,健全問題產品召回制度和消費者維權制度,加大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力度。加快修訂出臺《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健全家電和消費電子產品生命周期標準,研究制定家電安全使用年限標準。
四、暢通資源循環利用,構建綠色產業生態加強老舊產品報廢管理,落實生產者責任,完善回收網絡體系,規范梯級利用、回收拆解、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置,壯大回收拆解領域市場主體實力,暢通全生命周期資源循環,提高利用效率。
(一)嚴格執行老舊產品淘汰規定。建立健全并落實汽車檢驗和報廢制度,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相關政策,推動車輛注銷、報廢信息共享,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夯實車主責任義務,督促符合強制報廢條件的車輛及時退出。對無強制報廢要求但使用年限較長的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鼓勵地方積極引導消費者及時報廢更新。對排放污染大、安全性能差的老舊汽車,研究提高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投保費率。
(二)著力完善廢舊產品回收拆解體系。認真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家電、消費電子產品生產企業,通過自建、聯合和委托等方式開展回收拆解業務。拓展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功能,及時發布更新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信息。在有條件的地區試行家電、消費電子產品回收網點登記制8度,探索實施汽車跨區域報廢拆解。積極發展線上線下相結合、智能回收等服務新模式,探索“互聯網+資源回收”新業態,不斷提升回收體系的組織化、規范化水平。
(三)切實加強回收拆解企業管理。落實《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制定配套實施細則。修訂《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技術規范》。加大回收拆解關鍵技術和裝備研發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回收拆解企業開展技術改造,提高清潔環保、安全生產和資源利用水平。加快回收拆解企業信息化建設,實現部門信息共享。
(四)積極化解拆解企業經營壓力。深化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制度改革,落實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的機制,推動基金征收、補貼標準及時調整,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入正規渠道處理。
(五)加快建立廢舊電子產品信息安全管理規范。建立分級“信息清除”標準,制定廢舊電子產品處理企業“信息安全”認證制度。研究探討利用涉密廢舊電子產品處置體系,回收拆解涉及個人信息安全廢舊手機、電腦等電子產品。
(六)不斷提高廢舊產品資源利用水平。加強資源回收利用源頭管理,鼓勵生產企業開展生態設計和制造,加快淘汰不利于回收利用的生產工藝和裝備,提高產品可回收性、易拆解性,及時提供拆解手冊,組織開展拆解培訓。加強廢舊汽車、家電和消費電子產品拆解產物流向監管。研究制定廢舊電路板、聚氨酯材料回收利用管理辦法。加快出臺汽車零部件再制造規范管理文件,明確再制造9企業應具備的條件,構建再制造企業及產品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產品循環利用水平。